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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场监管局“三个强化”抓好药店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 药械科 发布时间:2022-01-10 17:24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日来,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年关岁尾,更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监测哨点”的作用,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风险,海安市市场监管局“三个强化”抓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强化监督检查,发挥哨点作用。海安局加大对零售药店是否按要求实名制销售“四类药品”、是否执行进店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检查健康码和行程码、是否按要求对经营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好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哨点”作用,筑牢疫情防控“药店”防线。

强化主体责任,严惩违规行为。在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中,海安局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药店“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情况,通过检查发现,个别药店经营者存在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登记的“四类药品”品种和数量远少于实际销售的品种和数量。今年开年来,海安局已责令4家未严格执行防控措施的零售药店歇业整顿。

强化人员管控,做到应检尽检。海安局要求全市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做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确保从业人员每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人数不低于药店工作人员总数的25%,保证所有药店从业人员每月至少新冠病毒核酸检测1次,目前,已完成两轮1700余人次核酸检测。

下一步,海安局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各药品零售企业继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辖区人民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